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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之前有一則「襲胸10秒獲判無罪」的新聞,大家應該都印象深刻吧?

還有不久前那則讓社會大眾譁然的台鐵列車性侵案,


在昨天看到這人寫了有關台鐵案的這篇充滿謬誤扭曲觀的言論,這是網友保存下來的頁面,原網誌已經關了,看下方他對網友的回應,一整個非常讓人傻眼,不過這世上就是有這種理謬氣壯的人,據說這人好像還是社工系的....


接著今天看到了這一則-- 撫摸女性肩腰 高院判決:不算騷擾 (來源與延伸討論噗),在噗浪上也看了一些與此新聞相關的討論,然後看到了這串噗所討論的關於台鐵列車設女性車廂,其實這個議題之前就討論過,不過我並沒特別去注意他,直到今天看到了這麼多有關對於性騷擾的新聞,我真的忍不住打這篇來碎碎念= =


所謂兩性平等到底是什麼?

 

之前我聽說大女人主義(還是女權主義??)說,男生做到的女人也能做到,所以一概拒絕男性的協助;認為女生化妝穿性感就是物化女人之類的東東,所以看見女生打扮會嗤之以鼻,大致上是這樣,詳情我也不是很清楚。當然,我提的這個是非常極端的特殊例子,那根本是偽女權。

上面貼的噗浪串有人說「兩性之間,越是分隔越是不平等」


從很久以前我就一直覺得,男生女生不管是生理心理,打從骨子裡根本就不一樣,男生天生就是肌肉發達,比較孔武有力,女生天生就是骨架嬌小,力氣不比男性。

然後,在男人的天性中,隱隱帶有征服女性這樣的劣根性,所以層出不窮的性騷擾、性侵案一再發生。

以性騷擾、強暴來說,百分之99.9都是女性受害,很少女生去強暴男生的吧?在電車上,也是什麼電車癡漢猥褻女性,很少有女性看到男生結實的屁屁(!!!)就忍不住捏一把之類的,說不定被捏的男生看到捏他的是正妹還會很享受。

所以我認為,男女之間當然還是要維持適當的區隔,因為人類的天性,也因為吃虧的總是女性。

 

男女在天性上就不同,身為女性的我也覺得,的確,女性是比較吃虧的,雖然在腦袋上女生絕對不遜於男生,但是遇到暴力脅迫,女性通常都不敵男性。

而對於異性碰觸身體上的界定,男性碰觸女性真的是需要比較嚴謹沒錯,試想一個死豬哥色瞇瞇的對女生捏手摟腰露出猥褻的笑臉,雖然沒有襲胸什麼的,但這絕對是性騷擾。

無論男女,每個人都有身體的自主權,從以前上健康教育課時老師就有說,只要是異性的碰觸或言語上讓你不舒服,就是性騷擾了,可是許多案例卻不這麼判決,連法律都不完全保障,女生真的很辛苦。

 

很無奈的是,亞洲的兩性平等一直都落後西方很多,別的不說,在台灣打離婚官司爭小孩的扶養權,據說幾乎都會判給父親,因為還是存在著爸爸比較有能力扶養小孩之類的迷思,有很多法條其實都存在著父權,許多不符合現今的法規都需要修法,但我不奢望台灣官員會做事= =

還有,傳統觀念上,女生婚嫁後必須在男方家侍奉公婆。女生也是爸媽辛苦生養疼惜的,但嫁出去卻是去孝順男方的家人?當然不是叫人不孝順不侍奉,該盡的本分還是要盡,只是我真的覺得成家就是要獨立門戶了,至於誰賺錢誰顧家就是夫妻自己協調,在這點與對於兒童福利上,我就非常推崇西方觀點。

 

上面說的偽女權覺得,女生不該化妝不該性感也不該接受男生的協助,動作舉止越像男人越好,否則就是低男人一等,但她們的標準還不是架構在「男性」身上?既然標準是男人,不就代表她們其實是覺得男人比較強沒錯?而女生又為什麼要壓抑自己去像個男人叫做平等?我是真的不懂阿= =...


齊頭式的平等從來就不是平等,真正的平等應該是依照彼此先天條件不同而去因應對策的不是嗎?

而且我相信,上帝造出亞當與夏娃兩性,是讓他們各司其職,也彼此互補。

兩性平等說穿了,就是相互尊重,可是要做到很難,令人無奈。

台灣的兩性教育,還需很多努力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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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nheur09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